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的通知
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的通知
陕知发〔2015〕46号
各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,韩城市知识产权局,各有关单位:
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,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省,为“三个陕西”建设提供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,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《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 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通知》(国知办发管字〔2015〕10号)文件精神,现将我省申报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。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
1.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满,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;
2.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》A表评分达75分以上,并且B表评分达80分以上的企业(附件5)。
(二)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基本条件
1. 各批次陕西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;
2. 属于区域内骨干企业,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;
3.《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》评分达90分以上的企业,或者第1-3项一级指标中,某一项一级指标得分达到80%以上且总分达到70分以上的企业(附件2)。
二、申报程序
(一)自愿申报
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,并向所在市(区)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二份:
1.《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》(附件3)或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书(表一)》、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书(表二)》。
2.企业工作方案。应明确工作基础、工作目标和任务、工作措施等内容,本方案撰写质量占《评价指标体系》(附件2)中陕西特色加分项15分。
3.支撑材料。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《评价指标体系》中得分点的证明材料。
(二)择优推荐
市(区)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审核后出具推荐函报省知识产权局。报送时提交以下资料:
1.推荐函,说明推荐企业名单及排序。
2.本地区知识产权优势、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总体方案(包括培育目标、工作计划、组织管理、政策支持、资金保障、督导检查等内容)。
3.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。
(三)网上申报
被各市(区)推荐的企业登陆“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网”(网址http://www.cneip.org.cn)“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”专栏,点击企业入口,并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和申报。企业注册及填报须
知请参阅附件8。
三、申报截止时间
企业纸件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,获得各地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推荐后于7月24日之前完成网上申报。
各地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于7月21日之前将推荐函等资料报省局专利管理处。
附件:1.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
2.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(试行)
3.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
4.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
5.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(试行)
6.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书
7. 2015年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验收标准说明(含陕西特色指标)
8. 企业网上申报注意事项
陕西省知识产权局
2015年7月8日
(此件公开)
联系人:袁恽 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
电 话:029-87294467
邮 箱:SXZLGLC@163.COM
网址链接:http://www.snipo.gov.cn/admin/pub_newsshow.asp?id=1009438&chid=10013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