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安高新区知识产权创造奖励政策申报通知

申报时间:

2020-11-26 至 2020-12-09

政策内容:


《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若干政策》第二条第1项

对当年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,每件给予2000元奖励;申请发明专利20件以上的知识产权重点培育企业,每件给予4000元奖励。

对当年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,每件给予3000元奖励;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,每件给予1000元奖励;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,每件给予500元奖励。

对申请PCT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后,每件给予2万元奖励。

对当年获得欧美日专利授权的,每件给予10万元奖励;获得其它国外专利授权的,每件给予3万元奖励;获得欧美日注册商标的,每件给予3万元奖励;获得其它国外注册商标的,每件给予1万元奖励。

同一专利、商标支持不超过3个国家。


资格要求:


本政策支持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
工商注册、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,无不良信用记录,且按时上报统计报表,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,无不良经营行为的独立法人企业和机构。

本政策支持的平台或平台依托单位,除满足上述条件外,还需以开放共享为原则,围绕高新区产业共性、关键性技术和需求提供公共服务支撑,并经高新区主管部门认定并通过年审。

开展平台建设的企业、高校或科研院所需满足以下条件:

1、企业、科研院所从事行业领域应符合高新区重点产业方向;

2、参与平台建设的高校或院所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基础;

3、新建平台股权结构中无形资产出资比例不得超过30%;

4、新建平台中高新区出资比例不超过30%。


申报信息:


【在线申报】登陆“高新区信用金融服务平台”政策申请页面进行申请,在“用户中心-企业基本资料-修改企业相关附件”节点维护修改企业基本信息,上传营业执照及《企业信用承诺书》,信用承诺书模板详见办事指南《信用承诺书模板》,保存提交后;在“信用信息填写”节点维护企业信用信息,保存提交后;在“我的政策”节点,点击“政策申请”,选择相应的政策。在线填报相关申请表格;

以下材料原件按下列顺序扫描成PDF文件,以附件上传:

I.《西安高新区知识产权资助申请表》;

II.专利受理通知书或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
III. 通过PCT途径申请外国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,应提交《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》和相应国家的受理通知书,已经授权的,提交授权证书;

IV.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骑缝章。【原件审核】 
在线申报后,当申请状态变为“二审通过”后,请务必在指定时间携带上传材料的所有原件在指定地点审验。


补偿程序:

对完全符合政策条款审议通过的申报单位,由西安高新区信用金融服务平台进行公示,公示期5个工作日,公示期结束后按无异议公示结果,由西安高新区信用服务中心会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给予资金拨付。有异议结果,提交主任办公会审议。

备注:


申请补贴的机构应自觉遵守财经纪律。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,将视情节轻重,在政策实施期限内给予其以下处理:对于弄虚作假骗取、套取支持资金的申报单位,将在西安高新区电子政务网站予以通报并纳入高新区信用黑名单,永久取消其享受西安高新区管委会相关优惠政策的资格。对于给国家、单位、个人造成损失的,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追究。

政策审核人:荣晓丽  81111492

政策咨询人:田莉   68518717


转载自西安高新区信用金融服务平台


创建时间:2020-11-26 14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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